关于开展研究生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1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建设,总结评估建设成效,促进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研究生教育水平,现对2010年及以前立项的湖南省和学校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范围
1.对2011年立项的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2.对2011年及以前的优秀博士生奖励助学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3.对2010年及以前的湖南省博士生科研创新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二、工作安排
1. 3月21日前,各研究生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研究已取得的学术成果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具体录入程序和方法如下:
(1)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学术成果”模块→点击相应成果录入栏(如期刊论文录入)→点击添加即可录入。
(2)添加完成一项学术成果点击确定后,还要在学术成果汇总页面单击选中该项成果,并在功能模块栏点击“添加完成人员”填写完整完成人员名单。
2.3月25日前,省级研究生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一式3份(2份交省教育厅,1份学校留存);
校级研究生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或结题报告(附件3)一式1份;
各项目负责人须在3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交所在单位研究生助理处。
3.各二级单位初步审核本单位项目的中期检查报告和结题报告,并填写本单位《项目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3月31前务必将报告书和本单位的汇总表加盖二级单位公章交研究生院培养办(三办306#)唐小玲老师处,联系电话:88830190。《项目检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项目检查情况汇总表”为文件名发至xltang@csu.edu.cn。
4.4月9日前,研究生院培养办整理、汇总各单位项目检查情况,报校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领导小组评审检查。
三、工作要求
1.本次项目检查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请各有关二级单位认真及时做好本单位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工作,学校将视组织情况和检查效果适当增减各单位新项目申报立项限额。
2.湖南省立项项目请按附件中省级相关表格填写,学校立项项目按附件中校级相关表格填写。
3.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接受检查的项目请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情况。